经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拟确定李波等27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凡对上述同学存在不符合党章规定的积极分子标准要求的,或有问题不宜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请以口头、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化学与材料学院学生党支部或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4日至2029年3月19日。
联 系 人:赵老师
办公地点:逸夫楼C204
联系电话:025-58235830
化学与材料学院学生党支部
2020年3月14日
- 附件【化材院2020年3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