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085229
专业领域名称:环境工程
一、学科简介
环境工程专业始建于2004年,2008-2009年相继获批环境工程学士学位和工程硕士授权点,分别与2010年、2018年获批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形成本硕博为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本专业旨在培养从事工矿企业、城镇、区域及流域的水、气、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的控制、治理、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和研究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经过十多年的建设与发展,专业在学科平台、师资力量、教学培养模式与体系建设等方面表现出了起点高、发展快、有特色的发展趋势。
本学科目前建有全国示范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国电环保研究院联合)、江苏省协同创新中心(大气环境与装备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科技厅立项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大气环境监测与污染控制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大气污染控制联合实验室)、江苏省优势学科平台(环境科学与工程)、江苏省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环境净化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要的省级科研和人才培养平台。创建有3个企业研究生院,17个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22家研究生实践基地,在大气环境化学与污染控制等领域形成了显著的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先后与美国佛蒙特大学、底特律大学合作办学获批境工程专业1+1硕士和3+1+1本硕项目,国际化合作办学卓有成效。
目前拥有研究生校内导师45人,校外导师40人,其中包括国家****学者2人、江苏省双创人才3人、江苏特聘教授5人。学院年均到账科研经费超1500万元,年均发表SCI论文100余篇。
二、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领域培养目标为:
1.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环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拥有团队精神、有效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及项目管理的能力。
三、培养方向
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和我校环境工程专业特色,确定本领域的研究方向如下:
1.大气环境监测与仪器研发
2.环境变化及其影响
3.大气污染控制技术及工程
4.水污染控制技术及工程
5.环境材料开发与污染防治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一般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具体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分类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办〔2009〕23号)文件要求确定。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1. 学分要求
总学分:32学分
学位课学分:16学分
2. 课程设置(附表1)
学位课(16学分)
非学位课(不少于12学分)
实践环节(4学分)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企业实践类课程、学位论文选题、专业实践和答辩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七、中期考核
对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在第四学期初,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和身体状况等内容。中期考核不过者,可延期6个月再重新申请考核,最长延期时间为1年。
八、学位论文
论文形式: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
学位论文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和开题
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开题者,应提前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延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再改变,如论文选题有重大变化的,需重做开题报告。
2.学位论文的写作和要求
按学校学位论文写作要求执行。专业学位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解决关键性工程技术问题上有创新,或设计的新工艺、新产品有先进性和实用性,或研制出的成果(技术)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答辩
研究生必须学完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中期考核合格,并完成实践活动,获得规定的学分后,方能申请论文预答辩。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在每年的3月底前完成。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4.申请学位
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
九、实践环节
专业实践活动,属于必修环节,4学分。
1.专业实践的组织与安排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必须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创新中心或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奠定基础。
专业实践的组织可采取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现场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或者依托于学校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创新中心或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一般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叉的方式进行。
研究生应于第二学期期中与导师一起制订并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各培养单位及时汇总表格,于第二学期结束前2周将表格报研究生院。
2.专业实践考核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应在答辩前完成。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总结报告、案例分析报告、社会调查报告、实习鉴定等,经校内外导师签字认可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由学院组织人员对实践环节效果进行考核,学生必须达到合格才可获得相应学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
3. 为了拓宽研究生的视野,促进研究生了解学科前沿的发展和工程实践应用,研究生在学期间要参加不低于10次的学术报告会,并撰写体会。计2学分。
附表:环境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组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授课方式 | 考试方式 | 备注 | |
A | s008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7学分 | |
s00800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6 | 1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s999031 | PETS-5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s004160 | 科技写作 | 16 | 1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z004060 | 工程伦理学 | 16 | 1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B | 基础理论课程 | z004047 | 工程数学(数值分析)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9学分 |
s004077 | 高等环境化学 | 48 | 3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专业技术课程 | z004007 | 现代环境分析技术 | 32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实践教学课程 | z004051 | 仪器分析实训 | 32 | 2 | 1 | 讲课+讨论 | 考查 | ||
C | s999033 | 人文素养选修课 | 16 | 1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1学分 | |
D | z004009 |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不少于11学分 | |
z004055 | 城市径流污染控制技术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
z004059 | 大气污染控制原理与技术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z004037 | 环境材料学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z004016 | 大气化学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
z004015 | 大气气溶胶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
z004010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
z004020 | 环境生物技术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
s007126 | 数学建模培训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
z004056 | 导师自主设置课程 | 16 | 1 | 2 | 讨论 | 考查 | |||
E | z004057 | 环境工程案例分析 | 32 | 2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
z004058 | 学术报告 | 2 | 各 | 其他 | 其他 | 参加学术报告10次,学术研讨活动至少2次 | |||
注:A公共基础课 B专业基础课 C限选课 D 专业选修课 E实践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