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全面强化安全与环保监督管理,化学与材料学院于2025年6月30日在逸夫楼S427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专题学习。本次会议由党委书记杨春艳主持,院长耿东生、副院长李敬发、学院各教学科研实验室负责人及全体研究生导师参会,重点围绕学校近期发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展开深入学习研讨。
杨春艳首先强调实验室是开展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关系学院发展,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全体师生需深刻认识安全责任的高度重要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
李敬发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责任追究办法》《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办法(修订)》等进行系统解读。他明确指出,责任追究对象分为个人、实验室、单位三类主体;责任追究方式包含行政处分、经济处罚与其他处理方式三种形式。同时,李敬发对重大安全隐患及一般、中等、严重、重大四级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界定标准进行了细致剖析,着重强调安全隐患往往潜藏于细微之处,各实验室务必时刻保持警惕,将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随后,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李俊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中的常见问题进行梳理与通报,包括重要危险源应急预案、警示标识设置、消防安全、水电气线路、高温设备、实验室环境杂乱、通风柜使用、管制试剂台账以及废弃物处置等九大关键领域,详细阐述问题根源与检查要点,为后续安全排查工作提供了注意事项。
耿东生作总结时强调,实验室安全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平稳运行的基石,任何一个实验室的安全隐患都可能引发 “蝴蝶效应”。他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务必树牢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将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此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院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为构建安全、规范、有序的实验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